5月5日,记者从青海省发展改革委获悉,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,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,更好发挥政府作用,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,青海省发布2015年青海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,加大简政放权力度,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。该目录自本月17日起施行。
此次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涉及农业、水利、能源、交通运输、城建、外商投资等12大领域,其中农业方面涉及开荒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核准,跨市、州河流上建设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核准,其余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市、州发展改革部门核准;能源方面抽水蓄能电站、火电站等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核准,风电站由市、州发展改革部门(能源局)在开发指导规模内核准等;交通运输方面普通国道网、省道网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核准,地方高速公路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按照规划核准,5000万元以下农村公路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市、州发展改革部门核准等。
根据此次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,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,须按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,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,实行备案管理,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,按照本目录执行。对于钢铁、电解铝、水泥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,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,各市州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不得以其他任何名义、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项目,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供应、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,合力推进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。http://www.128gangguan.com/ |